《安徽省“十四五”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》印發
為深入貫徹落實“節水優先”,深化節水行動,安徽省水利廳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《安徽省“十四五”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,為安徽省“十四五”期間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提供重要依據。根據水利部節水工作部署,2020年4月起,安徽省水利廳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《規劃》編制工作,調研節水型社會建設現狀,分析存在的問題和發展需求,研究擬定“十四五”節水型社會建設目標任務、重點領域和指標體系。經深入研究反復討論、充分征求意見和按程序報批,2021年12月21日,省水利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住建廳、省經信廳、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了《規劃》。
《規劃》共分為六個部分,并根據具體內容逐項明確部門責任分工。一是現狀與形勢。圍繞農業節水增效、工業節水減排、城鎮節水降損、節水制度保障和節水宣傳教育等,系統總結了“十三五”節水成效,提出了存在的主要問題與不足,針對新階段新要求,結合實際分析了“十四五”節約用水工作面臨的形勢。二是總體要求。明確了節水型社會建設指導思想,提出了以水定需、節水優先,合理布局、突出重點,分類施策、落實責任,創新機制、科技引領等基本原則,確定了“十四五”總體目標和分項指標體系。三是總體布局。根據安徽自然地理情況,總體上劃分了淮北平原、江淮丘陵、沿江圩區和皖南皖西山區等4個區域,針對區域特點和經濟社會情況,提出了分區主攻方向。四是主要任務。圍繞提升節水意識、強化剛性約束、補齊設施短板、強化科技支撐、健全市場機制等方面,提出了節水型社會建設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。五是重點領域。按照以水定需、突出重點要求,針對農業節水、工業節水、城鎮節水、非常規水利用等重點領域,提出了建設內容、重點工程和有關指標。六是保障措施。從加強組織協調、落實法規標準、完善投入機制、適時開展水資源稅改革、強化監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實施《規劃》的保障措施。
《規劃》堅持引領性、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相結合,圍繞總體目標提出15項指標體系,其中,約束性指標5項、預期性指標10項,分4個專欄提出8項重點工程,符合國、省有關規劃要求和安徽實際情況;分年度安排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、節水教育基地、節水型灌區、節水型企業、節水型工業園區、節水型高校等創建名錄和預期目標,具有可操作性。